不做体检对劳动者及企业均有不利因素 眼下正是一年当中招工的高峰期,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表示,如果签合同前不给员工做职业健康检查,那么一旦聘用了已患有职业病的工人,厂方便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担员工日后的治疗费用。 体检可避 免职业危害 “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对劳动者健康有危害的因素,我们把这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疾控部门的专家举例称,在电池行业中,工人可能因接触过量的铅而引起急性或慢性铅中毒,出现头痛、头晕、腹痛、贫血等症状。如要避免这种职业危害因素,除了要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外,行之有效的方法还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据其介绍,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检出职业禁忌证,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其中,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检出职业禁忌证患者,这样就可以确保劳动者不会加重原有的疾病或引起职业损害,如苯作业的职业禁忌包括血像结果低于正常值,各类血液病等;接触肝毒物作业应排除乙肝病毒携带者、肝脾肿大者等。 一些企业防病意识淡薄 虽然《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企业在招收工人时,必需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东莞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远低于10%。专家分析称,这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主体检意识淡薄,既担心体检花钱,又怕如实告知工作场所职业病的真实情况,会吓跑工人。 “事实上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患者所患的职业病与己无关,那么企业必须背‘黑锅’,负责医疗费。如此一来,企业需支付的医疗费用要远远超过职工的体检费。”该专家还表示,职业健康体检率低,不但企业主有责任,也与工人知识有限有关,经常发现有的工人把普通的招工体检当做了职业健康检查,这种做法对于预防职业损害没有任何意义。 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目前,东莞市取得广东省卫生厅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是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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